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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信息表

来源: Bubble

发布时间: 2020-08-11

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信息表
序号11.1
名称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
法定依据1、《反兴奋剂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8号)
    2、《反兴奋剂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0号)
    3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7年全国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实施机构Bubble 体育综合保障中心(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、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)
职责边界Bubble 体育综合保障中心(天津市体育科学研究所、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)、各项目管理中心、各区体育局
运行流程制定反兴奋剂宣教方案—对运动员和辅助人员进行反兴奋剂教育
运行要件
责任事项1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反兴奋剂要求,严格按照最新要求完成工作任务。
    2、严格按照总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方案。
    3、组织各项目管理中心、各区体育局进行宣教工作。
    4、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检查,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,确保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。
监督方式电话:022-23314216 
    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    来信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Bubble   
    邮编:30005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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